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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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医院关于学生转外院门诊就医医疗费报销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12-03   浏览次数:0

各学院:

校医院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定于2019年12月10日、11日两天对学生转外院门诊就医医疗费进行报销,报销时需携带社保卡、学生证(或一卡通)、有校医院转诊记录的病历本、外院就医门诊病历、诊断证明、相关发票及提供建设银行的卡号到校医院报销。(注:报销前先带身份证到一楼收费处打消费清单),望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学生,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到校医院四楼审核报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