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须知
发布时间:2025-04-21 浏览次数:0次
一、开具转诊手续。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发生疾病,一般均应在校医院接受诊疗。根据病情需要,由接诊大夫开具转校外医院就医手续(即:转诊证明)。学生应持该手续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,且该证明为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必需凭证。
视同转诊情形:病情紧急,通过呼叫120救护车接至校外医疗机构者(需留存支付120车费票据);挂急诊号,进行疾患诊治者;顶岗实习期间在实习所在地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(需提供正规票据和顶岗实习证明)。
二、票据受理报销。每月末的最后一个周三为票据报销受理日,其余时间不予受理报销。报销当天上午8:00-11:00,下午2:00-5:00收取审核票据。报销地点:校医院四楼409房间医保科,联系电话:80786376。
三、报销材料与流程
材料:纸质发票(发票参照模板)、门诊病历(向就诊医生索取)、转诊证明(校外就诊者需提供)、报销额度单(持身份证于校医院一楼收费室索取,入学学期新参保人员无需提供)、银行卡号(校内在用建行卡,且为激活状态)。
流程:报销日,学生持完备的报销材料→校医院四楼409房间医保科审核→个人信息录入→医疗费用回款(票据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,相关费用由学校财务处分拨至登记银行卡)
四、报销比例及额度
校医院就诊统筹基金支付85%,个人自付15%;
校外医院就诊统筹基金支付60%,个人自付40%;
每自然年度校内校外就诊费用,报销合计1000元。
附件1:发票模版.jpg
附件2:病历模版.jpg
附件3:病历明细.jpg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