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新闻公告
根据工作安排,拟组织报销学生经校医院转校外门诊就医所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;顶岗实习期间产生门诊费用,报销需提供顶岗实习证明。
报销时间:2023年3月8日-10日每天上午8:00-11:00,下午2:00-5:00;报销地点:校医院四楼409房间医保科。
医保科联系电话80786376.(注:转外门诊报销比例40%,年度限额500元/年·人)
附:报销流程与材料
附件1:报销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