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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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2024年大学生门诊费用报销时间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3-27   浏览次数:0

为方便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转校外就诊报销,拟调整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模式,原实行的学期末集中报销调整为每月适时集中报销。

具体安排,自2024年3月份起,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三为报销票据受理日,其余时间不予受理报销。报销当天上午8:00-11:00,下午2:00-5:00收取审核票据。报销地点:校医院四楼409房间医保科。

医疗费用报销范围,经校医院转校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就医,以及顶岗实习期间在实习所在地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(需提供正规票据)。

特别注意:转外就诊医疗费报销,必须提供校医院大夫签署意见的转诊证明;顶岗实习期间费用报销,必须提供顶岗实习证明。

医保科联系电话80786376。

附件1:报销流程